涉向梁振英擲三文治吳文遠脫罪 律政司申終極上訴被拒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9/08/23 12:1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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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民連主席吳文遠。(經濟日報記者攝)

社民連主席吳文遠於2016年立法會選舉當日涉向前行政長官梁振英投擲三文治,卻「誤中副車」擲到梁身後的總督察,吳其後就襲擊總督察而被裁定普通襲擊罪成,被判囚3周。吳早前獲判上訴得直,獲撤銷定罪及刑罰,律政司不服,申請准許上訴至終審法院,終審法院今(23日)裁定駁回律政司的上訴申請。

控方早前已將上訴理據呈交法庭,其理據包括本案涉及重大而廣泛的公眾利益,及邀請法庭再審視案中相關證據。終院法官未有聽取辯方陳詞,即時裁定駁回律政司的上訴申請,並指押後作書面判決。

吳文遠在庭外指本港貧窮問題嚴重,他又指自己只是擲三文治,卻遭律政司斥資百萬元檢控,他表示將會申請訟費。